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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作为黄河的最大支流,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对流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的综合治理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9月7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辖区实际,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分别会签《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岳娟,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靛,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文凯,以及相关领导和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强主持。
李文凯检察长在致辞中指出: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具有鲜明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复合性。此次三方围绕跨区域渭河治理中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生态修复协同、参与综合治理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构建联动格局,搭建了上下游联动、共抓大保护的新平台,必将更加有效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综合治理,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王靛检察长指出:河流保护工作范围广、任务多、责任大,单靠一家检察机关的智慧和力量难以做好,此次“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模式,就是解决这一难题的积极探索和尝试。深化协同,相互赋能,以更加坚实丰硕的成果推动渭河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人水和谐、渭河安澜贡献检察力量!
崔宏武检察长对落实好协作机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好协作机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二是要扎实履职尽责,深入探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要深化协作配合,及时总结跨区域协作经验做法,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要加强学习交流,借力借智、共同提升,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岳娟主任强调:此次签约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内兄弟检察机关协同发力,自觉扛起渭河流域保护与发展的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必将有助于解决因行政区划给渭河流域系统保护、治理、修复造成的一些不便和问题。希望三家兄弟院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合作内容和领域,及时总结和共享经验做法,共同打造跨区域合作交流的典范和相邻检察机关一体化发展的标杆,携手为全面推进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机制签署后,三地检察院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详细介绍了各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交流互鉴、共谋发展。
近年来,临潼区院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部署要求,全面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等专项活动,2019年以来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4件,其中涉及河道内违法建设26件,河道内违法乱倒垃圾22件,河道内非法采砂17件,非法排污9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但是当前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距离“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要求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临潼区院将以此次协作作为新的起点,与检察“邻居”携手,聚焦渭河流域水、生物等自然环境要素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防治,以及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问题治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谱好渭河流域保护“协奏曲”,用法治力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强米米、龙国强)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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